湖州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美丽乡村建设应当遵循政府主导、村民主体、多方参与、因地制宜、注重长效的原则。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