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一节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第八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包括立法项目、地方性法规案提出人、起草单位、审议机关和部门、立法时限等主要内容。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4月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