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在重点园区逐步推行规划代立项审批、区域评估代单个项目评估,实行准入清单和告知承诺管理,组织联合验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及实施其他极简审批做法。重点园区名录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