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省和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遵循宽进、严管、快办、便民、诚信、公开的原则,最大限度精简审批事项、评估事项和下放审批权限,探索实施单一部门集中审批管理模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主动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