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公园、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新安装的电梯,应当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和双回路供电系统;确实不能设置双回路供电系统的,应当配置备用电源或者安装电梯应急平层装置。

鼓励前款规定场所的在用电梯设置视频监控设施,配置备用电源或者安装电梯应急平层装置。

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