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措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特色工业、特色农牧业、文化旅游业等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各民族群众生活水平。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