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有效海南经济特区以外的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无偿献血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