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城市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城市森林公园智能服务体系和智能管理体系,根据城市森林公园承载能力对游客流量实施预警管理、控制,并及时向有关区(市)县人民政府通报。

游客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城市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和相关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