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下列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物资装备配备:

(一)设置雨情、水情、墒情、工情实况等监测预警设施,建立防汛防旱防风指挥决策、视频会商等信息管理系统;

(二)建立防汛防旱防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仓库,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物资,并定期补充更新;

(三)完善应急通信网络,配备卫星电话、对讲机等应急通信工具;

(四)配备必要的应急指挥和值守场所、设施、交通工具等。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