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下列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物资装备配备:(一)设置雨情、水情、墒情、工情实况等监测预警设施,建立防汛防旱防风指挥决策、视频会商等信息管理系统;(二)建立防汛防旱防风抢险救援物资储备仓库,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物资,并定期补充更新;(三)完善应急通信网络,配备卫星电话、对讲机等应急通信工具;(四)配备必要的应急指挥和值守场所、设施、交通工具等。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28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