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分期建设的住宅建设项目,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地方法规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