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八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一条有效市、区绿化市容部门应当编制生活垃圾处理应急预案,建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应急机制。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垃圾无法正常收集、运输或者处置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或者处置单位应当立即向市或者区绿化市容部门报告,由市或者区绿化市容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处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7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