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河谷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生产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第二节 工业生产第四十条已修改污染物排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安装标志牌。不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的,由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地方法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