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地方立法活动。地方法规 · 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2月23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