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电梯安全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限制电梯运行技术障碍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