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发挥全民阅读主阵地作用,通过提供文献信息查询、借阅和公共设施开放等服务,举办公益性讲座、培训、展览等活动,推动全民阅读广泛开展。

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