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御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第三章 生态保护第二十一条有效县(区)人民政府对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采取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措施,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