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御河流域生态保护,规范流域开发、利用、治理等活动,保障御河流域生态良好,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