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四款、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