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边城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在保护范围内举办文化、体育、商业等活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损坏历史建筑和公共设施、阻碍交通、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