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对边城(即茶峒)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