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建立以科学技术为先导的农业科学技术产业工程和示范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

鼓励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健全农业技术服务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开展技术服务或者劳务所得收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