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第四章 生活待遇第三十四条有效留学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