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第三章 工作条件第二十七条有效留学人员创业园以及其他留学人员创业创新基地,应当为留学人员提供社会实践场所,并按照规定给予待遇和报酬。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