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文明城市,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洁净、有序、优美、宜居的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鹤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0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