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园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用地的公益性质和使用属性。因公益性市政建设项目确需改变公园用地使用性质的,应当按照就近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用地的原则,编制公园用地调整方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后,按照法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进行规划调整。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