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公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破坏公园环境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投资、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园的建设、管理。地方法规 · 湛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4月10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