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仙女湖水体保护条例/第二章 水体保护和污染防治第二十条有效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和处理产生的全部废水,防止污染环境。含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应当分类收集和处理,不得稀释排放。工业集聚区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地方法规 ·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