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垃圾消纳、中转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遮挡围墙和车辆清洗设施,硬化进出口路面。场地内堆存的垃圾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防止尘土、污水污染环境。垃圾中转场所应当定时开放,确保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