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其他车辆违法占用专用车位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一百元罚款。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