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废止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规定对既有公路路产进行调查核实,建立健全路产档案资料。新建公路竣工时,应当同时建立路产档案资料。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