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二十四条有效本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8年3月2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