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人民检察院应当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提供下列必要条件:

(一)介绍与涉案专门性问题有关的情况;

(二)提供涉及专门性问题的证据等案卷材料;

(三)明确要求协助或者提出意见的问题;

(四)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