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三章 供用热管理第十五条有效热用户室内温度低于本条例规定最低温度或者合同约定温度的,可以申请供热单位测温。供热单位拒不测温或者双方对测温结果存在争议的,可以申请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委托具有室温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具体办法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