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第五章 引导与激励第三十七条有效应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民用建筑,在核算建筑能耗时,其常规能源替代量抵扣相应的能耗量。鼓励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大型商场等单位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核算公共建筑能耗时,建筑自身光伏发电量可以抵扣其建筑能耗量。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