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九条有效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设。鼓励商品住房按照全装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设,推行定制装修等方式,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全装修成品住房使用的装修材料,应当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全装修成品住房室内空气质量应当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