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有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出让的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要求。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