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绿色建筑现代化、集约化、区域化发展,加快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利用,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