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节约用水工作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合理配置、分类指导、集约利用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市场调节、公众参与和节水奖励机制。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