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其他规定第二十三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损毁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