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运输易泄漏、散落或者扬尘材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覆盖措施,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违反本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清除污染,并可处每车次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