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九条已修改运输易泄漏、散落或者扬尘材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覆盖措施,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违反本条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清除污染,并可处每车次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