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