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七章 东北亚区域开放与合作第四十四条有效推进自贸试验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日、韩等国家的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促进由装备产品输出为主向技术、资本、产品、服务和标准输出并举转变,推动东北亚国家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在区内集聚发展。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