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烟花爆竹批发点的布点规划,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烟花爆竹零售点的布点规划,规划布点应当遵循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烟花爆竹禁放区内不得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地方法规 ·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