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森林、林木、林地经营单位或者森林防火区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森林资源现状和地理条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护林员。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