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保护局应当根据保护区的总体规划,在实验区内划定旅游景点。旅游景点的建筑和设施应当体现民族风格,同自然景观相和谐。旅游景点应当设置停车场及公共卫生等设施。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