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受到行政罚款处罚的,违法行为人通过自愿参加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的社会服务等方式,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罚款处罚。社会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