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鼓励与支持第二十六条有效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