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市政设施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白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