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自治区没有地方标准的,执行国家制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