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机动车船等污染防治第三十六条有效机动车所有人不得拆除、停用、擅自改装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